服務對象 選單 服務內容 服務對象 收費方式 入住方式 服務對象 年滿60歲之長者,無暴力傾向、法定染傳病及精神疾病者 • 中風、腦傷需復健及療養者 • 植物人 • 行動不便、半身癱瘓或全身癱瘓需照護者 • 有鼻胃管、尿管者 • 慢性疾病、失智症生活無法自理者 • 癌症需長期照護者 • 洗腎且需長期照護者 • 長者安養、臨時、短期托顧 • 各類病症需護理照護及生活照護者